負責醫療行政管理工作、醫療質量安全管理、學科建設、醫學鑒定、衛生應急管理等工作。下屬部門包括干部保健科、應急管理辦公室。 具體負責:
1.制定醫療管理相關的工作計劃、規劃、規章、制度、流程、考核指標等,并督導實施、評價、總結。
2.負責全院臨床、醫技科室的醫療質量與安全的監管、質量考核,落實醫療核心制度。
3.掌握各臨床科室與醫技科室的醫療業務工作情況,協調各科室間、部門間的關系;
4.負責醫療應急管理工作、醫療救援、醫療保障、對口支援等工作。
5.組織院內重大搶救和院內多學科會診。
6.負責組織醫學鑒定工作,及各類醫學證明文書的審核。
7.負責對全院醫療技術的管理,對新技術、新項目的準入進行審核、討論。
8.負責全院醫師(技)師的業務三基培訓計劃、實施情況和考核情況,協助組織人事科做好醫務人員的晉升、獎罰、調配工作。
9.負責執業醫師的報考、注冊,開展執業醫師定期考核,負責對各級各類醫療專技人員進行相關技術資質授權,負責醫院執業科目的變更、設置,落實依法執業。
10.負責醫療質量與安全委員會、學術委員會等委員會的日常工作。
11.指導督促各臨床醫技科室加強學科建設,人才培養,及重點學科、重點?频膭摻。
12.負責組織專家對病歷質量進行審定評價。
13.負責對全院的過度醫療行為進行監管,對不合理醫療行為進行醫師記分管理。
14.負責全院臨床科室醫療行為架構,包括科室設置、診治范圍、亞專業分組、床位設置、床位調配等。
15.負責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醫療任務。